经查,2022年10月20日12时20分许,西洋江镇三和村(原中车村)8组乡民六旬老妇宁某某在“燕子壳”田里挖红薯时,拒不执行湖南省政府布告关于在森林防火的紧迫状态下制止户外用火的规则,麻痹大意用火柴将田边堆积的干燥玉米秸秆燃烧,不小心引发山火,导致十分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则,隆回县公安局于2022年10月21日对宁某某予以先行治安拘留十日,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
温馨提示:2022年10月20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发布《隆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政府令[2022]1号)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全县范围内除旅游风景区以外的全部山林都归于封山区域,封山区域内,禁全部户外用火和全部易产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高火险期间禁止带着任何火源火种进山,禁止任何方法的户外用火活动,违法者将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切实增强护林防火认识,自动学习宣扬防火救活常识,协力筑牢森林防火墙。